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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管理、规范VPN使用的通知

 信息与网络管理处   2020年07月01日   

校内各单位:

应教育厅网络安全管理需要,学校近期进行了网络安全体系自查,针对VPN通道等网络安全薄弱环节进行了整改加固。现将VPN相关使用规范做进一步要求,具体如下:

1.VPN设备是为了方便教职工在校外访问校内特定资源进行办公、科研、教学 等业务的网络专用入口通道。

2.教职工通过各自的专用账号访问特定的校内资源,VPN账号的所有者是账号的网络安全责任主体,VPN账号引起的网络安全事件由账号所有者承担相应责任。因此VPN账号、密码必须妥善保管,请勿转借他人使用。

3.VPN连接拨通前,应确保当前使用的连通设备无病毒、木马等危险程序侵入 。

4.VPN连接拨通后,应尽快完成校内访问并及时断开VPN连接,避免无关业务占用学校网络资源。

5. VPN有效期为一学期(含寒暑假),逾期后需重新申请。


信息与网络管理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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